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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填补工伤保险空白

商业保险填补工伤保险空白

适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10周年之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透露,截至去年12月底,上海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达904万人,其中农民工336万人。工伤保险覆盖人群扩大的同时,赔偿标准也有显著提升。据统计,上海市因工死亡人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已从2004年的9.2万元提高为53.91万元。保险在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上,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不过,由于工伤保险保障责任有限,无法覆盖全部风险,保险专家建议,为了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利益,可适当选择补充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等险种,有效填补这方面的空白。工伤保险尚存保障空白区

我国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所谓工伤保险,是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或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依法为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建立在劳务关系之上,但现实的复杂性,使其在保障上产生一定的局限。如重庆某加工企业老板按照国家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2012年,员工小周在工作中,左手拇指、食指被锯子锯断,花了28000多元医疗费,因为参加了社保工伤保险,这部分费用基本上都得以报销。经过这次事故,小周的手落下残疾,他提出辞职,并要求老板一次性赔偿伤残补助金。由于小周的伤经司法鉴定为8级伤残,按照《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8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约4.5万元),且这笔钱由老板自行承担。

保险行业人士指出,员工发生工伤保险事故后,绝大部分费用都可按社保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但也有一些费用,社保工伤保险是不给报销的。比如,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由用人单位承担。此外,人力资源流动性较大的市场现状下,往往产生工伤保险的“真空期”,直接造成企业损失及员工保障不周全的问题。因为社保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很难实现迅速转移,且办理手续较为复杂,而为短期的工作办理社保不太现实。

商业保险提供全面保护

对于工伤保险的保障空白,保险专家建议,企业或劳动者可选择一些商业险种来获得更全面的保护。

上述案例中,通过购买补充工伤保险,企业主就可避免自掏腰包。补充工伤保险是指企业在参加基本工伤保险的基础上,为减轻其因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待遇方面的经济负担,分散工伤风险,通过投保商业保险而形成的业务,其保险责任为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五至十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目前,商业补充工伤保险产品分为两种:一种采取团体意外险的条款,另一种采取雇主责任险的条款。两者都可规避企业主承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仅在具体赔偿对象方面稍有区别。

保险业内人士同时提醒,由于工伤保险不提供个人重疾保障,而当下工作压力大,重疾高发,治疗重疾的费用非常昂贵,后期的营养护理费用也不容小觑,因此,建议劳动者在以上保障全面的情况下再投保一份合适的重疾险